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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班男警涉荔景站扶手電梯偷拍裙底受審 官裁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

39歲休班男警涉於去年8月在港鐵荔景站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,案件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,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,被告選擇不自辯,案件押後至明日續審。

圖:明報 · 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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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歲休班男警何家俊涉於2025年8月在港鐵荔景站扶手電梯偷拍女途人裙底,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,案件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,被告否認控罪。明報+1裁判官黃國輝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被告選擇不自辯,審訊明日繼續,預料將進行結案陳詞。星島

被告何家俊身穿淺藍色恤衫及繫上領帶,在沙田裁判法院外步出。圖:星島頭條

事主X供稱,案發當晚近11時許,她身穿及膝粉紅色連身裙在荔景站乘搭扶手電梯時,感到膝蓋後方約6.5厘米上方有冰冷、兩邊有角的硬物觸碰,轉身看到被告單手拿著手提電話。明報+1事主隨即按著裙腳質問對方是否偷拍,被告隨即縮起電話並嘗試往上逃走,事主尾隨大叫求助,獲一名男途人協助截停被告。明報+1

協助截停的男途人張明亮供稱,聽到事主呼救後協助截停被告,辯方盤問時指被告曾稱沒有偷拍並嘗試開啟手機以證清白,張明亮表示不清楚被告開手機的用意。明報+1到場調查的女警則供稱,被告當時同意解鎖手機協助調查,但其相簿及垃圾桶內均未發現任何裙底照片。星島

案發當日協助截停被告的途人張明亮,身穿藍色運動上衣及戴著黑色鴨舌帽。圖:星島頭條

辯方盤問事主時質疑,事主雙腳並排站立沒有空隙,根本無法拍到私密處,且事主質問「偷拍?」而非「為何偷拍」,反映她當時並不肯定。明報事主回應指因裙擺飄起造成空隙,被告站在兩級電梯之下能將手機伸入裙底,並解釋當時是因驚慌才發問。明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