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4歲售貨員港鐵月台及車廂非禮兩女 認3罪判囚3周兼罰款1.5萬元

一名44歲售貨員涉於今年7月在港鐵深水埗站及太子站列車車廂內,3度非禮兩名女乘客,早前承認3項猥褻侵犯罪,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星期及罰款1.5萬元。

圖:明報 · 原文

AI 整理 · 2 篇報道 · 第 1 版 ·

44歲售貨員湯景恒早前承認3項猥褻侵犯罪,案件於2026年9月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,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監禁3星期及罰款1.5萬元。星島+1辯方求情時引述報告指出,建議被告接受精神及心理方面跟進;蘇官認為報告內容正面,被告亦「痛定思痛」,勸被告「自己去睇醫生」及不要重犯。星島+1

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牆,兩名途人經過法院門外。圖:星島頭條

案情指,警員於2026年7月5日下午4時許在港鐵深水埗站巡邏時發現被告形跡可疑,遂尾隨跟隨。星島+1被告尾隨兩名女事主X及Y站在月台,在兩名事主登車時,警員目睹被告用下體壓著X的臀部約3秒,並用右手觸碰Y的臀部約2秒。星島+1列車抵達太子站後,警員目擊被告在車廂內走向X,將手伸入X的裙底觸碰其私處,被告隨即在太子站下車。星島+1

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因工作壓力大,才用下體頂著穿黃色裙女子的臀部、用手摸穿藍色裙女子的臀部,並稱下車時是不小心碰到穿黃色裙女子。星島+1